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24

各学院(校区)、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三类学院以下简称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建设要求,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特色学院和基地(包括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和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任务和申报条件,具体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28号)(附件1

省级特色学院建设条件还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6号)(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204号)(附件3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特色学院

1.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

2.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模板见附件5

3.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模板见附件6

4.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7

5.各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佐证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所有申报材料需报送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支撑材料内容须与申报书中一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基地

1.基地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8

2.基地申报数据采集表(模板见附件8

3.相关支撑材料(需包含材料目录)

三、专家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需各有关单位推荐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每个学院推荐不少于2位,并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9)。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色学院和基地的申报工作,认真学习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各项目的建设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填写各项目申报书、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切实做好我校本次山东省特色学院和基地的建设申报工作。

2.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电子邮箱sjk@qust.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由于省厅申报时间紧张,请各单位参照附件的相关政策文件抓紧开展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参评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教务处

202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