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落实学校微专业建设规划,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字〔2021〕15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学校2024年度微专业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使学习者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能够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微专业着力于有效弥补大学专业划分过细、口径过窄及培养周期过长问题,加强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培养衔接,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课程设置一般具有高阶性、交叉性、挑战度。微专业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10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30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达到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学习结业证书。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深刻领会微专业建设理念,立足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及我校优势特色专业及新兴交叉学科,围绕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研判,科学筹划,大胆尝试,并依托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积极探索、开设富有特色的微专业。
2.微专业建设要明确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要在本科课程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设计和改革,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设计微专业课程大纲及上课学习组织形式,积极探索打通本科生人才培养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界限。
3.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定2024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相关要求执行。
4.微专业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各微专业及所在学院应积极做好宣传和选拔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微专业项目的学院需填报微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并认真研究及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模板分别见附件2、附件3)。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3日前将以上附件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学校将于本年度9月正式发布微专业报名通知,各微专业需同步做好专业介绍与招生宣传工作。
此外,为便于微专业的建设和管理,请各学院统计填写本次计划申报的微专业以及现有的微专业信息表,并于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具体表格见附件5。
联系人:李钟超 电话:8895919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
2.青岛科技大学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3.教学大纲(分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
4.青岛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5.微专业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