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1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修订)》(青科大字﹝2018﹞231号)及《关于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安排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续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备注

5月中旬前

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6月3日前

学院在系统内完成答辩安排,并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安排表(附件2)

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践科

6月5日前

完成论文检测查重(含二次查重),学院对论文进行检查


6月7日前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院内盲审)在系统内完成成绩评定

成绩按百分制录入

6月11-12日

论文答辩


6月13日

根据答辩意见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6月16日

论文二辩(含优秀论文答辩),下午4点前召开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分委员会决议及数据(附件3);同时完成答辩成绩上报(包括答辩成绩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学籍科)

6月17日

学院开通最终稿提交权限,学生完成论文最终稿提交

最终稿无法更改和删除

6月17-19日

教务处汇总学院数据并反馈学院数据核对,准备会议材料


6月20日

上午学士评议小组会议,下午学校学位会议


6月22日前

完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相关材料(校优论文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4),毕设管理系统内同步完成推优工作


7月1日起

各学院开始“全国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系统”上传工作

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说明:上述工作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等系列文件(修订)》(附件5)《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附件6)等文件,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严把论文质量,强化对选题、任务书、开题、过程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推优、论文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2、强化指导环节

各学院应督促指导老师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一负责人,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要求,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学生的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认真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指导学生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各环节的相关任务。

3、严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查重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2024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需进行检测查重,每位学生有2次检测及一次最终上传检测机会,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即文字复制比≤30%时,视为论文检测通过。检测方式由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过程文档管理”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模块内提交待检测论文(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检测。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可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另行规定文字复制比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院全体师生公布。

2)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审采用院内盲审方式,本科毕业论文均须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参加院内盲评。学生需在毕设管理系统中提交盲评版论文,论文内容不得出现任何透露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内容,并将封面、原创性说明、致谢等略去。待最终答辩完成后,可重新上传完整版论文。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严格落实全员答辩、现场答辩,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答辩的组织与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及《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所有本科专业学位论文均需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抽检的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学校届时也会组织论文抽检,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论文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答辩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论文汇总并上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系统”(上传要求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师生,务必狠抓过程管理,强化学术诚信教育,保证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

三、其他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文件范本、毕业设计(论文)-模版,毕设系统操作手册等材料可从毕设管理系统“通知公告”处下载。

2、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改革,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后续评优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均需使用word办公软件撰写,并生成PDF版本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中,其他格式均视为无效。




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