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
1.落实实验教学课程安排
按照学校教学要求,根据相关教师和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各学院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落实好实验课程安排,未在系统内完成排课的实验课程仍延续之前工作要求进行线下排课及调停课,本学期各实验中心(室)的实验安排表由主管实验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统一报送。
2.实验安排表报送时间及要求
时间:2024年3月21日16:00前。
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中给定模板格式要求,填写《XX学院2023-2024-2学期实验安排表》(包括系统内已完成实验课程排课的实验项目),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践科。
二、实验教学要求
1.实验课程及实验安排表维护。本学期在系统内落实的实验课程由授课教师在系统内办理调停课;未在系统内排课的课程,各学院通过实验安排表及时更新调整实验安排,并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上传至“青科大实践教学”群,教务处将以此表为准进行下一周的督导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任课教师需当周调整实验的,须填写《实验课调课申请表》(附件2),学院将申请表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2.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实验教学,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根据要求选配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合理进行实验分组,要求基础课1-2人/组,技术基础课3~4人/组,专业课3~6人/组;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合理,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落实并做好预实验,每个实验项目开始前务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记录在《实验教学日志》中。
(2)强化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应讲解清楚,实验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须独立完成实验,能亲自动手,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3)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实验教学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相关材料作为重要实验记录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做好实验安全工作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三、督导检查
学校实践教学督导将根据教务系统内实验课程安排情况以及各学院报送的实验教学安排表,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崔佳、李钟超
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