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在校人数 |
计划转入人数 |
接收要求 |
传媒学院 |
编辑出版学 |
62 |
6 |
对于报刊、图书、新媒体等媒介表达富有兴趣 |
传媒学院 |
动画 |
25 |
3 |
美术生或拥有相应美术基础的其他专业学生,所有学生都将进行转专业美术考试 |
传媒学院 |
广告学(文史类) |
57 |
6 |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即可 |
法学院 |
法学 |
82 |
8 |
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法学院接收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28 |
3 |
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法学院接收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机电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30 |
3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30 |
3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业设计 |
30 |
3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89 |
9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129 |
13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89 |
9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61 |
6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机电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61 |
6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60 |
6 |
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3,已修读过高等数学B及以上者。 考核方式及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可接收名额,按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60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业工程 |
30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9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29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29 |
3 |
数据科学学院 |
人工智能 |
55 |
6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数学或物理等领域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
数据科学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60 |
6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数学或物理等领域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
数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1 |
5 |
理工科专业2023级学生,满足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通过学院考核,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笔试:数学分析(70%)+面试(30% |
数理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49 |
5 |
理工科专业2023级学生,满足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通过学院考核,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笔试:数学分析(70%)+面试(30% |
数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60 |
6 |
理工科专业2023级学生,满足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通过学院考核,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笔试:力学(70%)+面试(30%)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 |
22 |
2 |
面试和笔试均及格(百分制需达60分以上),面试占30%,笔试占70%,择优录取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25 |
3 |
面试和笔试均及格(百分制需达60分以上),面试占30%,笔试占70%,择优录取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26 |
3 |
面试和笔试均及格(百分制需达60分以上),面试占30%,笔试占70%,择优录取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 |
88 |
9 |
面试和笔试均及格(百分制需达60分以上),面试占30%,笔试占70%,择优录取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30 |
3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在信息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信息类、数学类、物理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3、报名方式及考试详情见信息学院2023级转专业实施方案。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9 |
9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在信息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信息类、数学类、物理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3、报名方式及考试详情见信息学院2023级转专业实施方案。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通信工程 |
60 |
6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在信息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信息类、数学类、物理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3、报名方式及考试详情见信息学院2023级转专业实施方案。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60 |
6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在信息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信息类、数学类、物理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3、报名方式及考试详情见信息学院2023级转专业实施方案。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信息工程 |
60 |
6 |
1、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23号)和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中的要求。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在信息学科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信息类、数学类、物理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可降低到2.0。 3、报名方式及考试详情见信息学院2023级转专业实施方案。 |
艺术学院 |
产品设计 |
44 |
4 |
按照学院转专业要求执行 |
艺术学院 |
公共艺术 |
21 |
2 |
按照学院转专业要求执行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56 |
2 |
按照学院转专业要求执行 |
艺术学院 |
绘画(国画) |
23 |
2 |
按照学院转专业要求执行 |
艺术学院 |
绘画(油画) |
21 |
2 |
按照学院转专业要求执行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47 |
2 |
按照学院转专业要求执行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59 |
6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93 |
9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31 |
3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29 |
3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113 |
11 |
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化学 |
58 |
6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物理 |
59 |
6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 |
58 |
6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58 |
6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59 |
6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56 |
6 |
限高考选考科目包含化学的生源;学业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根据一年级成绩择优选拔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合成) |
60 |
6 |
限高考选考科目包含化学的生源;学业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根据一年级成绩择优选拔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塑料) |
60 |
6 |
限高考选考科目包含化学的生源;学业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根据一年级成绩择优选拔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橡胶) |
279 |
20 |
限高考选考科目包含化学的生源;学业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根据一年级成绩择优选拔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功能材料 |
59 |
6 |
限高考选考科目包含化学的生源;学业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根据一年级成绩择优选拔 |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海洋科学 |
88 |
9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合成生物学 |
59 |
6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118 |
12 |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01 |
30 |
各专业转出和接收的学生不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理工类,学业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已修读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基础化学原理A1和基础化学原理实验A1四门课程。面试:满分100分。 |
化工学院 |
药物制剂 |
59 |
6 |
化工学院 |
制药工程 |
119 |
12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化学 |
177 |
18 |
全日制2023级本科在校生(非高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入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 1.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大学第一学年学习过《基础化学原理》。 2.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能源化学 |
60 |
6 |
全日制2023级本科在校生(非高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入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 1.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大学第一学年学习过《基础化学原理》。 2.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 |
116 |
12 |
全日制2023级本科在校生(非高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入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 1.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大学第一学年学习过《基础化学原理》。 2.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58 |
6 |
2023年入学、理工科各类专业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化工、化学、机械、自动化、高分子材料类相关专业的学生优先。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115 |
12 |
2023年入学、修读《基础化学原理》(级别不限)及《基础化学原理实验》(级别不限)并获得学分的各类专业的学生。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 |
89 |
9 |
2023年入学、修读《基础化学原理》(级别不限)及《基础化学原理实验》(级别不限)并获得学分的各类专业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