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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3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73号)(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级教学名师、青岛市教学名师、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称号获得者可参评本次省级教学名师校领导及已获国家、省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

、推荐名额

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计划评选200名,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120名。我校本次推荐申报限额4名。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十强产业相关学科及生态环境、水沙调节、公共卫生等领域教师。

三、申报及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普通本科高校人选,须为本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已聘任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学分课程。  

(二)创新创业教师人选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或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学科类竞赛指导任务5年以上,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类、技能类大赛或学科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及以上奖励)。

四、推荐及遴选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相应类别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规定的申报推荐条件及遴选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候选人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与评审管理系统上传。

校内选拔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等)、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推荐表、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分别以“身份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其他支撑材料”命名,并扫描为PDF文件,每个PDF不超过20M,最多整理为4个PDF文件。

2.视频材料。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视频,视频以“学校名称—候选人名称”命名。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五、材料提交

1.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8日14: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2.各省级教学名师申报人请于12月19日上午8:30参加现场答辩评审,并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现场PPT汇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3.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4.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