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的学成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及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1.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
(二)申报限制
1.学校本次申报限额为面上项目8项,重点项目9项。
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学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3.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4.根据文件规定,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符合条件的教指委委员可自行联系本专业省教指委,积极争取申报名额。
(三)申报要求
1.重大专项将由学校统筹组织,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各学院请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3)相关要求组织面上、重点项目申报。具体可参照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推荐上报。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3.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4.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提交的各项目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已获批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请各学院对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组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改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已结题的项目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未结题的项目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实施成效、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省教育厅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二)省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各项目组自行组织结题,其中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研究相近领域专家),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已结题的2020—2023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请填写《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报送
1.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和《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7),其中汇总表需要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于11月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2.获批2020—2023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各拟结题项目组,需填报《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所有结题项目的研究经费收支情况一栏均需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各拟结题项目组请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qust.edu.cn。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电话:88959197。
附件:
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4.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5. 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6.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 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