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鲁教发展中心〔2023〕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技术装备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助力山东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教研员、科研人员,组建我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相关教师、技术装备管理及研究人员。
二、推荐类别
阅读指导与图书馆管理、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热心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工作。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省、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业绩突出,近三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布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项目1个。
(四)原则上应具有6年以上教龄,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在全国、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方面具有较大影响的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每单位推荐专家不得超过2人。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提报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学校推荐人选,组建我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
(三)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从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中遴选优秀专家,聘为“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兼职研究院”,并颁发聘书。
六、职责与任务
(一)协助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为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积极推动教学方式改革,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三)积极参加教育技术装备教研、课题研究、教师培训、相关活动评审论证等工作,引领和带动广大教师参与实验教学、阅读推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等活动。
(四)积极参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教育建设,参与“送教助研”、“送教下乡”活动,大力推动薄弱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装备应用能力的提升。
(五)总结和推广教育技术装备应用经验,发现和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人选资格,推荐出具备良好政治素养、热爱教育技术装备事业、具有专业水准、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选。
(二)各学院汇总推荐人选信息表,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 《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发送实验实践科。
联系人:崔老师 88959282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