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与优势,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青科大字〔2022〕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实际,就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调研论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要求
本年度有意新增本科专业的学院,需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2022年版)》(附件3),聚焦“两服务一引领”,对标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发展规划,充分调研社会需求,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
二、专业申报条件
1.原则上申报新增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各学院需按照“十四五”建设规划相关要求,广泛开展调研,多方参照省内外高校专业建设情况,对拟设专业布点、招生与就业、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形成调研报告,并组织专家广泛开展论证,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专业设置申报准备工作。
3.申报专业存在可授予两个门类学位的,必须明确选定一个授予学位门类。
三、材料提交
1.调研论证报告(Word+PDF):内容应包括拟设专业的布点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招生与就业情况、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以及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与论证意见,在首页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为PDF版,并请于4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
2.各学院需立足学院办学实际,统筹教学资源,合理规划布局,经充分调研论证后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3月31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yk@qust.edu.cn。
3.学校将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山东省本科专业设置重点,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结合学校“双高”建设和“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统筹论证学校总体专业设置。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22年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2022年版)
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