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座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及学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青科大党字〔2021〕99 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思政教育教学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项主题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明确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简称“三进”),打牢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科学思想基础。思政课是高校党的创新理论传播的主阵地,必须充分发挥思政课传播创新理论主渠道作用,不断探索创新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教学的新路径。本次立项需要紧紧围绕“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这一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具体内涵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总体原则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基本思路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基本路径研究等方面,加强教学研究,进一步深化对思政课教育教学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等一系列规律的认识,与时俱进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创新,以认同为切入点、以共情为着力点、以践行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教学改革创新和课程建设水平,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和针对性。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选题需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的总体架构与多维面向,从整体上厘清高校大学生思政课“三进”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与具体方案。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结合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行拟定具体研究题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选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2.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3.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4.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学校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并且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每名教师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此前主持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延期结题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
1.学校拟立项数量为20项左右。项目组需做好项目申报凝练工作,根据所选申报项目类型认真填报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准备项目支撑材料(只需要电子稿)。于2023年4月6日17: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连同项目支撑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二)过程管理
1.项目获批立项后,建设期为1年。
2.项目立项后需按照预期目标加快建设,学校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组需根据项目目标认真开展研究,接受定期检查。项目所在学院需做好跟踪督导工作,了解项目研究进程,督促项目凝练教学成果。建设期内,项目完成预期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
3.结题验收主要依据项目预期成果达成度,项目需全面完成立项目标方可申请结题,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校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资格,项目验收通过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的教学项目。
(三)相关问题说明
1.项目作为立项和结题申请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为教学相关内容,其他层次教学成果不能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
2.项目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与项目本身紧密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3.作为研究成果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发表在有关刊物的正刊上。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
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