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青科大字〔2022〕1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均可参加评选,包括各学院教研室(中心)、虚拟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平台)和其他(名师工作坊等)类型。

、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方面

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积极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强化导师育人、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无失德失范行为。

(二)师资队伍方面

负责人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工作成效突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人员分工明确,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青年教师培养传帮带机制健全,有完整的教学梯队建设、教研团队建设、课程团队建设以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规划;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等称号;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比赛、教学质量奖等奖项;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各类学科竞赛并获省级及以上立项或奖励。

(三)教研教改方面

积极开展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认证等工作,落实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建设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元素融入各个教学环节,凝练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与研究成果;定期开展集体教学研讨活动,每周至少开展1次教学观摩、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等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推进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与创新;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及开展教学资源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研教改,近3年至少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立项等。

(四)教学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辅导答疑、作业及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课堂(实验)教学纪律、课程进程计划、考试管理制度等执行严格规范;教学文档材料齐备,管理规范,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近3年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为 100%;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测,及时总结交流。

、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学院积极鼓励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二)学院推荐。经学院评议后排序推荐。

(三)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公布发文,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32817:00前将《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电话:8895919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2.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3.青岛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教务处

                            2023 3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