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青岛三校区本、专科生将于2022年4月11日起全面恢复线下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恢复线下教学,严格教学秩序
1.从4月11日开始,原则上,所有课堂教学转为线下授课,但各学院仍应同时做好线下线上两手准备,根据上级指示,一旦需要无缝切换授课方式。
2.严格教学秩序,所有课堂教学应按既定课表的时间、教室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请严格履行调、停、补课审批。所有教师应提高认识,充分准备,避免出现各级别教学事故。
3.根据线上授课期间教学进度和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教师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复习、补课,以查漏补缺。
4.所有考试转为线下进行,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规范(修订)》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5.因线上授课期间部分实验、实践无法正常进行,个别老师已将相关课程调整至实验、实践时间,恢复线下授课后请与学生、学院确认原实验、实践环节是否正常进行,如正常进行应优先保证实验、实践环节,请将已调整到此时间的理论课程调至其他时间。
6.全面推广使用学习通、雨课堂等教学软件进行课堂点名,严格教风学风,及时掌握缺勤、缺课情况。各学院要落实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踪闭环管理,对未到校和缺课学生逐一落实并详细登记原因,一旦发现健康异常状况要督促按照相关流程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生工作专班。
7.线下授课仍鼓励老师继续使用学校部署的超星、学堂在线等智慧教学平台,采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8.授课过程中如遇教学设备问题,请与网信办现代教育中心联系,讲台上均有联系电话。
9.高密校区施行属地化管理,以潍坊市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为准,线下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加强课堂监控,规范异常处置
1.学生上课、自习时应自觉佩戴口罩,分散就座,保持距离。
2.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指导学生充分利用教室场地,分散就座,对教室适时通风,保证空气质量,监督学生口罩佩带情况,并督促全程佩带。
3.如教学场地偏小,任课教师可在教务系统中申请更换大教室。
4. 教学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按《青岛科技大学校内自测体温异常处置规程》和《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及时处理。
三、实验、实践课程复课相关安排
1.实验、实践教学场所的准备
(1)4月11日起做好校内实验(实践)教学卫生及所需设施、设备、仪器的检查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准备校内实验(实践)教学所需的耗材,确保充足到位。
(3)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授课准备,避免人员过度集中,确保人员防护安全。
(4)加强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的管理,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
2.实验、实践类课程授课安排
(1)各学院、实验中心确保4月11日正式复课,并根据本学期授课任务合理安排授课计划,任务较重的学院可利用周末和晚上进行补课。
(2)4月20日前各学院报送本学期最新调整后的实验安排表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3)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按照原计划周次进行,前期未开展的专业调整到暑假或下学期开展。
(4)跨校区进行实验、实训的专业,学生所在学院需组织往返包车,保障疫情防控安全。
(5)校外实习仍旧暂停,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有条件的课程可进行线上实习、实训。
(6)若本学期确无法完成实验、实训任务的学院请及时与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
课堂教学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务科(考试中心):崂山88959272,四方84022637.
实验、实践相关问题请联系实验、实验科:88959282.
教务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