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督导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劳动教育的重要指示,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劳动教育的重要部署,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促进我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以及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山东省切实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教务处将组织“劳动实践课程、美育课程”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人员
学校教学督导员
二、检查范围
学校本学期开设的劳动实践课程、美育课程。
三、检查形式
根据劳动实践、美育课程的教学安排,以随机单独听课为主,如有特殊需要,可提请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重点听课或联合听课。
四、检查时间
2021年9月22日-12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校区)要及时通知劳动实践课程、美育课程任课教师做好充分准备,劳动实践课程、美育课程质量等同于理论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2.教学督导员可结合本学期督导工作要求一同进行,务必保证本学期至少听一次劳动实践课,听课记录在质量保障系统提交,期末考核。
3.美育课程检查由艺术传媒组负责。
六、有关说明
美育课程包括以下课程,如表1所示。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