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服务石油和化工产业发展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1〕15号)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推荐参评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 、优秀教学团队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一)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
全校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的一线青年教师。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全校负责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和团队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全校从事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及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等。各院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认定。
二、申报名额
我校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名额合计为5个。
三、申报条件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附件6)中各类认定标准及条件组织人员申报。
(二)为促进石油和化工类专业发展,了解相关专业招生现状,更好地服务行业,请各学院如实填写附件1.1-1.3 中各专业学生数,所填数据仅作为协会调研使用,不作为此次认定标准。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4日前将附件2——附件5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电话:88959197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2.单位推荐汇总表
3.青年教学名师申报表
4.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5.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
6.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