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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参评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15:36 教研科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服务石油和化工产业发展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1〕15号)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推荐参评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 、优秀教学团队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一)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

全校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的一线青年教师。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全校负责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和团队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全校从事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及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等。各院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认定。

二、申报名额

我校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名额合计为5个。

三、申报条件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附件6)中各类认定标准及条件组织人员申报。

(二)为促进石油和化工类专业发展,了解相关专业招生现状,更好地服务行业,请各学院如实填写附件1.1-1.3 中各专业学生数,所填数据仅作为协会调研使用,不作为此次认定标准。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4日前将附件2——附件5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k@qust.edu.cn,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电话:88959197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2.单位推荐汇总表

3.青年教学名师申报表

4.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5.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

6.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青年教学名师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 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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