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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021-05-19 11:43 教研科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鲁教台函〔20215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2021年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与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 2021430日,年龄不超过 55周岁,即19654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限额与材料报送

(一)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本次申报全校限额1人。

(二)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推荐书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教育教学奖申报人每人提交一个 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所有材料电子版用光盘刻录。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

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三)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22日上午10点之前将纸质材料和光盘(均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新明 王焜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2021 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教务处

                                                  2021519


附件【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 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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