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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开展本学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1-03-22 16:24 实验实践科  实验实践科

各学院:

鉴于全国疫情形势呈现积极向好态势,为了安全有序实施校外实习实践教学计划,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请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决定恢复开展本学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任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任务,落实实习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实习计划,并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中录入相应内容(点击教务处网站首页“实习管理平台”可快速登录),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习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请于48日前报送实验实践科。

2、各类实习、实践课程应按照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如有变动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实验实践科报备。

3、所有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均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备案表》(附件2,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于实习前5个工作日将备案表(扫描或图片)及疫情防控预案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实践科备案。

4、实习费用报销统一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办理。

二、工作要求

1、疫情防护

各学院务必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与企业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疫情防护工作。具体包括如下方面:(1)严格筛选实习点,所赴实习点均应具备较好疫情防控条件和能力;(2)实习实践类课程教学应尽量安排省内进行,封闭管理,两点一线往返于学校和实习点;(3)规范组织实习实践教学活动,精准掌握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践时间、进度、地点,避免出现监管盲区;(4)所有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均需进行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并做好日常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日常防护措施。

2、组织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每个教学班原则上安排两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根据《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新增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实习结束一周后,上报实习成绩并将电子版实习工作总结报送实验实践科(总结应包括课程名称、专业班级人数、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及地点、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主要内容等)。

3、考勤与考核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抓好学生考勤、考核和安全等工作(建议使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中的签到功能模块,准确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各学院应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环节顺利进行,负责实习的老师认真组织考核,给出评价并填报实习成绩。

4、经费预算与决算

各学院在落实实习计划的同时,应做好经费预算,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实习结束后,实习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各类票据,做好经费决算。

5、维护与督导检查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计划,需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并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更新相关内容。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进行督导。

6、实习管理平台的维护

请各学院做好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工作,实习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周在系统内更新,实习报销审核、年终工作量核算将依据该平台相关数据进行。

7、联系人:实验实践科李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1322


附件【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XX学院实习计划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备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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