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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3-04 16:08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

1、落实实验教学课程安排

按照学校教学要求,根据相关教师和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各学院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落实好实验课程安排。各实验中心(室)的实验安排表由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统一上报。

2、报送时间及要求

时间:2021318日前。

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中给定模板格式要求,认真填写《XX学院2020-2021-2学期实验安排表》(请不要自行制作表格),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践科,报送后请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学校实践教学督导检查将以此为依据。对于不报、瞒报或者漏报实验课程安排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实验教学要求

1、实验安排表维护。各学院报送实验安排表后,应有专人负责各实验室课程安排维护,若课程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实验安排表,确保上传的为实时最新实验课程安排表。教务处将以“青科大实践教学”群(企业微信群中每周四下午5点前各学院上传的实验安排表为准,进行下一周的实验课教学督导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当周调整实验课程,须将附件2《实验课调课申请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若实际实验课程安排与各单位上传的实验安排表或报送的实验课调课申请表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针对当前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根据要求选配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合理进行实验分组,要求基础课1-2/组,技术基础课34/组,专业课36/组;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合理,计算机类1人/1个自然班;其他1人/1520名学生;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落实并做好预实验;每个实验项目开始前务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记录在《实验教学日志》中。

2)重视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讲解清楚,实验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能亲自动手,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3)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安排表等作为重要实验记录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做好疫情防控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防护要求开展,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健康安全。

三、督导检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实验教学安排表,安排实践教学督导员随机听查课,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134


附件【附件1:XX学院2020-2021-2学期实验安排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实验课调课申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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