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0级学生经过考核后可转专业学习,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2020级新生在校生第一学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2. 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 本专科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转入其它类别的;
3. 休学、保留学籍的;
4. “3+2”、“3+4”贯通分段培养的;
5. 以定向招收录取的;
6. 内地高中班、民族预科班生源招生录取的;
7. 合作办学类(含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专业)的;
8.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申请的。
(三)录取到高密校区相关专业的学生,在高密校区开设专业之间转专业;中德技术学院的学生,在本学院所开设专业之间转专业。
(四)除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1者,其它申请者申请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原则上不得属于同一专业类。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学院报送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和学生的数量,确定适当接收计划,并于2020年12月28日前向教务处提供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含可接收的专业、计划人数、接收要求、考核方式、内容、时间等工作安排),教务处负责审核备案并向全校公布相关信息,学院在系统中完成转专业实施方案设置。
(二)报名:
1. 学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6日。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和各学院实施方案在系统中完成报名(上传附件中要求上传学生本人成绩单),所在学院依据转专业相关文件及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情况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符合要求后,分别由辅导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点击审核通过,学生进入接收学院审核阶段,接收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审核无误后组织学生考试,考试完成后形成转入转出名单,教学院长分别点击审核通过或者审核失败,进入学校审核阶段,教务处完成最终审核。
2. 公示:学生所在学院须及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考核录取
1. 考核、录取由接收学院负责。接收学院须根据学院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按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公示,于第2教学周周一将拟录取结果报教务处。
2.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审核结果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3. 录取结果于2020-2021-2学期第3教学周发至学院,学生须于一周内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接收学院报到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注: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公布(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附:1、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表
2、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汇总表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