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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教学效果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1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发〔2018〕5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激发一线教师的教学热情,表彰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优秀教师,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教学效果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以全面提升一线教师教学能力水平为着力点,树立潜心教学、严谨治学的模范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提高新时代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全体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评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教学基本功与综合能力全面考量;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坚持评选过程严谨、科学、规范。

三、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五年以上高校教龄且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2. 因2019/2020/2学期采用线上授课,学校没有启动教学效果优秀奖评选工作。2020/2021/1学期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可以申报本次评选,且学期课程学时不少于32学时。

3. 申报教师如在评优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或其它违纪现象,取消参评资格。

4. 在2014/2015、2015/2016学年度,2016/2017、2017/2018学年度学校教学效果优秀奖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比赛。

各单位需严格审核参评资格,如有推荐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且参赛名额不再递补。

四、  评优工作实施程序

1. 评优工作分为各教学单位评优和学校评优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教学单位评选。2020年9月30日之前,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参评教师的教学指导和评优推荐组织等工作。

各单位推荐名额依据任课教师人数、专业数量和公共基础课门数等因素确定为专任教师的3%,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学校评优。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学校组织评优专家重点对参评教师平时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考核评选,请参评教师高度重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 各单位推优结果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确认推优结果并上报教务处。

五、奖项设置

学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暂定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参赛教师总数的15%和30%左右,优秀奖若干,具体人数根据比赛情况确定。

六、其他

1. 各单位评优工作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结束,填报附件2:《***学院教学效果优秀奖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发中心。

2. 参赛教师本学期课程表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随汇总表一并提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发中心联系,联系人:朱开兴 段晓茜,电话:88959539。

                                                教务处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1. 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效果优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学院教学效果优秀奖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