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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综合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26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和自我评估体系建设,建立本科教学工作考核长效机制,推动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223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9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综合考核,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考核范围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数理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中德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学院。

、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方式

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种方式。

(二)考核内容

1. 综合考核

基础性工作:(直接从国家质量监测平台数据提取各学院相关数据,各学院无需提供)

发展性工作:主要考核学院教改教研的成果、奖励或项目,展示学院本科教学的改革和研究的建设成绩。(直接从国家质量监测平台数据提取各学院相关数据,各学院无需提供)

特色性工作:突出考核学院为实现年度教学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教学建设、实施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探索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成功举措和经验。(各学院可在PPT汇报中介绍 2019年度的特色和新增亮点)

工作时效性:考核学院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务处部署的各项工作,是否及时响应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提供,各学院无需提供)

2. 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和试卷教学专项检查,考核学院在教学质量和教学理念等方面的贯彻落实与持续改进成效。(由教务处提供,各学院无需提供)

三、考核计分办法

1.综合考核计分办法

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性工作占60%、发展性工作占20%、特色性工作占10%,工作时效性占10%

2.专项考核计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试卷专项检查各100分。

四、考核步骤

1.综合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学院汇报、查阅学院本科教学年度业绩数据等方式,对学院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2.专项考核

根据2019年学校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试卷专项检查成绩进行专项考核。

3.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结果应用

将综合考核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成绩、试卷检查成绩按百分制分别折算60%25%15%合计总分后,作为学校考核学院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PPT汇报本年度教学工作亮点、特色和业绩增量,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

2.基础性的业绩发展性业绩数据由教务处汇总后作为考核参考。

3.高密校区的教学情况融合于各专业依托的学院,由依托学院汇报。

4.各学院于1229日前将汇报PPT电子版学院特色教学工作总结(撰写模板请下载附件,重点叙述学院本科教学亮点,特色,创新性工作总结)电子版各一份发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5.考核时间安排紧凑,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时间地点

时间:20191230日(周一)14:00

地点: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15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 周晓英  

联系人方式:889569771540862547@qq.com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

 

 

 

 

 

 

 

 

附件:学院2019年度本科教学创新特色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