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成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
10月25日前,各学院对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自查,准备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报告和自查原始材料。
(二)材料抽调和学校检查阶段
10月28日,公布抽调名单;
10月29日,学院按要求分校区提交抽调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报告(含电子稿)及自查原始材料;
10月30-11月1日,学校集中检查。
二、学院自查要求
1.学院需进行专门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自查过程相关原始材料。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院自查工作方案、自查标准、管理措施、特色、成效与问题,便于专家了解情况,客观评定。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稿同时提交。
2.学院需按时提供抽调材料,如果不能提交所抽调的材料,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学院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未开展自查、逾期未完成自查、无自查原始记录的单位,学校对其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4.学院自查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反馈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修改,并体现在学院的自查报告中。
三、需提交的材料
1.自查报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
2.自查过程相关原始材料(纸质版)
3.被抽调的毕业设计(论文)
四、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阅公正性和三方评语的恰切性。
联系人:周晓英 联系电话:88956977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