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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习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2

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实习教学基本规范(修订)》(青科大字〔2018〕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落实实习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学生实习计划,并在“校友邦”实践管理系统中录入实习计划安排,并填好《青岛科技大学***学院2019/2020学年1学期实习计划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送。

2、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

3、实习费用报销统一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校外实习讲课费按校外劳务费发放形式)办理。

二、实习工作要求

1、组织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每个教学班原则上安排两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根据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在“校友邦”实践管理平台新增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实习结束一周后,上报实习成绩并报送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实习名称、专业班级人数、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等);未按期报送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要根据实习学生数量,积极拓展实习基地数量,加强现有实习基地建设,巩固现有成果;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专业特色的多种实习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水平。

2、考勤与考核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抓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校友邦APP中签到功能可快捷方便的完成签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环节的顺利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实习的老师认真组织考核,给出评价并上报成绩。

3、经费预算与决算

各学院在制定实习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实习结束后,实习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各类票据,做好经费决算,上报学院主管领导。

4、维护与督导检查

各学院请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计划,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执行,并请及时更新校友邦实习计划课表。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进行督导,检查实习教学效果。

5、请各学院按照前期“校友邦”培训要求使用,实习费用报销、年终工作量核算将参考“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相关数据。

6、联 系 人:牛甜甜、李钟超

联系电话:88959282

   邮箱:sjk@qust.edu.cn


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

2、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