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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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本(专)科教学督导员库并推荐督导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18]21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实施教学督导员制度的规定(修订)(青科大字[2018]232号)》,决定在全校选聘一批本(专)科教学督导员,建立教学督导员库,优化督导员队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现代先进的教育思想理论

2.热爱学校和教育教学事业,有高度责任心,有公信力,秉公办事,认真负责;身体和心理健康

3.视野开阔,思想敏锐,注重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更新,热心于推动学校本科教学事业发展和为师生服务

4.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具有正高级职称、获校级教学效果一等奖、省级以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的教师和通过认证专业的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优先推荐和入库。

5.专任教师,在学院不担任学校任命的管理职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

二、推荐程序

1.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表1)上报督导员推荐名单。

2.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建立督导员库,每两年补充更新一次。

3.由教务处和上年度部分校级督导员从督导员库中遴选督导员,并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学校聘任,组成新一届督导员队伍,任期一年。

1 教学督导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侧重理论督导

侧重实践督导

侧重高密督导

侧重双语督导

总计

备注

化工学院

5

3

1

9

化学院

5

3

1

9

高分子学院

5

3

1

9

材料学院

5

2

1

8

环境学院

4

2

6

自动化学院

5

2

1

1

9

机电学院

5

3

1

1

10

信息学院

4

2

1

7

数理学院

4

1

1

6

经管学院

5

2

1

1

9

外语学院

5

1

1

1

8

艺术学院

4

1

5

传播学院

4

1

5

马克思学院

3

1

4

法学院

4

1

5

中德学院

2

1

3

体育学院

2

2

海洋学院

4

2

6

合计

120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需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布局和年龄结构,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组织推荐。注意推荐一定数量的年轻骨干教师,做好学院督导梯队建设。

2.各学院认真填报《本(专)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附件一上交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于71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