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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与优势,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6号,附件1)精神,现就学校2019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山东省专业设置重点

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海洋经略以及军民融合等战略,着力深化高校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积极参与新工科”“新医”“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养老护理、儿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专业,以及服务支撑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引领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人才的专业。

鼓励学校设置有相关专业作支撑的专业,培育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实现以专业特色彰显办学特色的目标。鼓励学校设置前沿、紧缺、交叉融合的专业,调优专业结构,注重突出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不断打造专业建设新高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专业设置类别

(一)专业新增

1.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 号,附件2)要求,列入山东省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得申请新增。

2.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和论证,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专业调整

1.有预警和限制性目录专业的学院,可以通过撤销现有专业,申请调整设置新专业,但需对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做出妥善安排。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应相同。

2.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需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专业申报要求

1.鉴于我校本科专业总数超过了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本科专业控制限额(50个),若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山东省和学校本科专业重点设置原则,且具有较强的举办新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可申请新增专业,但需采取新增与停招或撤销专业置换方式申请,并需具备开办新专业的条件

2.申请新设置的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申报新专业需经广泛调研,对拟设专业布点、招生与就业、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形成调研报告,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专业设置论证工作

4.申报专业存在可授予两个门类学位的,必须明确选定一个授予学位门类。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6月25日前,申请专业设置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专业设置的调研论证工作, 形成调研论证报告,同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专业(附件3,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填报附件4,申报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填报附件5

2.学校将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山东省本科专业设置重点,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结合“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十三五”专业发展规划落实,统筹论证专业增设和调整。

3.7月,经学校研究确定申报增设的专业登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五、材料提交

1.调研论证报告:内容应包括拟设专业的布点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招生与就业情况、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以及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与论证意见。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4.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1份)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请于6月25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5.做好参加申报专业设置申报现场论证会准备,接受专家组质询。汇报会安排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莉莉  曹新明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表(201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