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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化教学课程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4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要求,积极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和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鼓励教师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手段,更新教学理念,构建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信息化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课堂教学落实“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开放式课程资源,以在线开放课程或移动智慧教学为形式,实施线上线下结合式教学,探索建立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模式,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过程相结合评价”的三个转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合作交流的能力,推动课堂教学深层改革,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二、立项范围

应用“学习通”或“雨课堂”等智慧教学工具开展教学的本专科课程。

三、立项要求

1.课程需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充分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上传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及非视频资源、相关教学资料、创建试题库。

2.改革传统教学模式,课前、课中和课后应用智慧教学工具情况,实施线上线下结合式教学。课前,教师需在课程教学平台向学生推送PPT、视频、教学资料等教学资源进行预习;课中,教师需运用“学习通”或“雨课堂”开展签到、投票、抢答、选人、测验、布置任务、评分、讨论、建设学习小组等课堂活动;课后,师生讨论区交流提升。

四、课程立项标准

1.教学设计

1.1 课程教学通过在线教学平台呈现。

1.2 有明确的课程学习目标,每个教学单元有明确的子目标,围绕目标设计活动。

1.3 有明确的考评办法,能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目标。

2.课程内容

2.1 有课程概要,快速了解课程, 具体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团队等内容。

2.2 将教学内容按照知识点结构或者学习周的形式划分出教学单元,资源丰富。每个教学单元包括学习目标、课程公告、教学课件、拓展资料、课堂讨论、测验、课堂作业和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3 有支持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视频,可以由教师自行录制,也可以从现有的国内外网络教学资源中收集、整合。

3.教学活动与学生互动

3.1 教学活动形式多样,为学生提供互动机会,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讲授、课堂测验、小组讨论、成果展示等。

3.2移动云课程互动式课堂不低于总学时的四分之一,每学时不少于25%的时间开展互动或者研讨活动。

3.3 及时调查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教学。

4.成绩评定

4.1明确说明课程的评分规则,说明各类评分项所占比例和次数,强化过程考核,平时成绩比例不低于50%。

4.2平时成绩有明确的考评办法和权重比例,有细化的评价形式和得分说明,可以根据学生课堂表现额外加减分,有原始的学习过程记录并严谨归档。

4.3 学生能即时了解到自己的成绩,教师需有针对性的进行课程预警和个性化指导。

5. 教学效果与总结

有多种形式说明教学效果,包括但不限于多维度成绩比较、试卷分析报告、学生评价记录等。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或教研论文。

六、申报条件与要求

1.课程需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已面向本专科生开设的课程;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课程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思路清晰,有整体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2.课程可通过任课教师个人申请或课程教学团队申报两种形式申报。申报教师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需具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教学评价优良;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熟练使用“学习通”或“雨课堂”等智慧教学工具,已有一定的应用智慧教学工具开展课程教学经验。

3.教师只能申请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项目的教师均需符合上述课程申报教师要求,并在教学中实际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

4.申报课程本学期应有本专科教学任务或既往有应用智慧教学工具开展课程教学记录,以便于收集数据和质量监控。

5.此前主持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未通过验收者,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6.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对接项目专业群、英才培养计划实验班、专业建设负责人试点专业、立项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应积极组织骨干教师申报。

七、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教师需做好项目申报凝练工作,认真填报《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化课程教学项目申请书》(包含纸质稿一式1份和电子稿),准备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稿1份,申请书中所列既往成果均需提供支撑材料)。

2.各学院加强课程建设动员、遴选和申报组织,填报《推荐汇总表》,于4月10日前联同本单位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学校评审

1.立项数量。拟立项资助类课程100门,自筹类课程若干门。

2.专家评审。评审主要综合参考申报课程教学改革情况、智慧教学应用相关数据、教学效果和学生反馈情况,择优遴选立项。课程资源建设、控件使用、课堂的活跃度等均纳入课程立项的重要指标。

(三)经费资助与项目管理

1.获批项目研究实践周期为一年,每门立项资助类课程资助3000元建设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在研究、实践过程中成果突出,成效显著,有凝练高水平教学成果价值的,可适当追加研究经费。

2.学校将从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部分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或SPOC课程,并根据首批课程建设情况滚动立项。

3.课程立项后项目组需按照预期目标抓紧建设,根据项目目标认真实施教学改革,接受教学督导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学校对立项课程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教师未如期开展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学校可取消课程立项资格。

4.结题验收主要依据项目预期成果达成度,以观摩课和课程成果汇报等形式开展,课程需全面完成立项目标方可申请结题,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校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资格,追回划拨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教学类立项或参评教学成果奖。

5.信息化课程改革深入,教学效果好的主讲教师,在教学效果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类奖项中优先考虑。

联系人:王莉莉、曹新明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化课程教学立项申请书

2.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化课程教学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