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实习教学基本规范(修订)》(青科大字〔2018〕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落实实习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学生实习计划,在校友邦系统中录入实习计划课表,并填好《青岛科技大学***学院2018/2019学年2学期实习计划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上报。
2、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
3、实习讲课费统一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采取校外劳务费发放形式)办理。
二、实习工作要求
1、组织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每个教学班原则上安排两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根据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实习结束一周后,上报实习成绩并报送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实习名称、专业班级人数、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等);未按期报送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要根据实习学生数量,积极拓展实习基地数量,加强现有实习基地建设,巩固现有成果;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专业特色的多种实习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水平。
2、考勤与考核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抓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校友邦APP中签到功能可快捷方便的完成签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环节的顺利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老师认真组织考核,给出评价并上报成绩。
3、经费预算与决算
各学院在制定实习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实习结束后,实习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各类票据,做好经费决算,上报学院主管领导。
4、维护与督导检查
各学院在请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计划,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执行,并请及时更新校友邦实习计划课表。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进行督导,检查实习教学效果。
5、请各学院按照前期“校友邦”培训要求使用,年终工作量核算将参考“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相关数据。
6、联 系 人:李钟超、牛甜甜
联系电话:88959282
邮箱:sjk@qust.edu.cn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
2、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