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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试点专业和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7[84]号)和《青岛科技大学本科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7[81]号),进一步做好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和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试点专业和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获批12个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试点专业和15个本科高水平教学团队。

二、考核要求

1.提交项目建设中期自评报告,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项目组需紧扣学校文件和项目目标任务书进行总结,对《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管理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本科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和项目进展如实自评,详细汇报各立项专业和团队立项以来围绕建设目标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计划。

2.现场汇报。着重汇报项目进展、总体目标和协议目标中已完成任务,展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预期成果(其中2018年以来教学改革的新举措和新成果要单独说明),要求紧扣主题,量化目标完成度,重点和特色突出。如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汇报(PPT形式),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并做好接受质询准备。

三、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需于10月8日前提交中期自评报告(一式1份,双面装订,项目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均需签字,附支撑材料)和项目进展情况表,由项目所在学院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上述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现场汇报时提交中期报告份数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处理

本次项目考核情况将成为学校拨付项目建设经费,发放负责人奖金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汇报会日程安排

考核汇报会拟于2018年10月中旬召开,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试点专业和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进展情况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