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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管理工作,实行试卷印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期末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专)科课程考试的试卷统一采用学校考试中心要求的纸张大小和格式进行打印,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现象。

2. 由教务处印制的试卷,主考教师应在考试前三天填好《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印制通知单》,经系(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送教务处教材中心印制。由学院和高密校区印制的试卷,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审核与密工作。

3.为保证试卷交接和印制工作规范进行,试卷印制须办理严格的登记手续。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印制。

4. 试卷须在考试前两日内由主考教师凭试卷印刷单取走,同时按照应考人数领取答题纸。有特殊原因者可在登记表备注清楚并按照约定时间取卷。因个人原因不按时领取试卷,影响考试的,由当事人承担。

5. 严禁主考教师委托学生(含研究生)送印或领取试卷,由学生送印的试卷,当场没收销毁,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教务处

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