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和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学生评教是了解课程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参考,为了有效促进教学相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原则与要求
1.以学生为本。开展学生评教旨在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收集、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将学生意见作为衡量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施加压力,影响评教的公正性,一旦发现有徇私舞弊影响评教进程和结果的情况,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2.公平公正。各学院要对学生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要求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此项工作,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避免随意打分或打人情分。
3.全员全面评教。学生网上评教要求所有本专科生全部参与,评教的对象是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氛围等各项衡量教学质量的指标。
4.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生评教系统设有意见和建议栏,学生可在评教系统中对课程教学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搭建师生交流平台,促进教学相长。
二、评教安排
1.6月20-24日,各学院须做好本学期课程信息的审核和更正,以保证教务系统内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2.6月26日-7月15日,开启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功能,学生登陆系统后,按要求对本学期课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三、评教流程
1.学生进入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网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输入学号及密码,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按钮,即可逐一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及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2.教学质量评价包含10项指标,评价等级设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种。学生须根据教师教学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价,点选相应选项。
3.学生可在建议栏中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提出客观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学生对每门课程逐一进行评价,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后方可提交数据。
四、说明及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系统采取学生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形式,任课教师无法看到学生的个人信息。
2.各学院需做好宣传工作,督促所有学生认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学生在完成评教后方能进行考试成绩信息查询和选课等操作。
3.每位学生对一门课程仅有一次评教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
4.学生参与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评价。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