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7〕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为强化对试点专业的目标管理,确保取得专业建设预期成效,各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获批试点专业及其所在学院需与学校签订《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书是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试点专业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各试点专业和依托学院要高度重视任务书的填报工作,各试点专业负责人应结合实施办法要求和评审专家组意见建议,组织专业教师认真研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
三、专业总体基本建设目标和协议建设目标内容需与申报时相符合,目标内容可增加、可调整,但不可减少,建设目标做任何调整需提交说明,擅自缩减建设任务目标,视为放弃试点建设资格。
四、总体基本建设目标和协议建设目标要具体分解为年度目标任务,年度目标任务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描述性文字应简明扼要,具体数据须逐条填写。建设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7月-2020年7月。
五、专业所在学院需认真审核专业建设目标任务书,保证目标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按期完成。
六、目标任务书采用A4纸双面印刷,每个试点专业单独成册,左侧装订,白色封面,于6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建设目标调整说明和所有材料电子稿。
七、试点专业、专业所在学院和学校三方负责人将签订目标任务书,请专业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莉莉,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目标任务书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