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分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2017学年,2015级和2016级学生的选课学分核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选课成功即认定为获得了该门课程的教学资源。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使用《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功能,按学期查询选课学分,并将2016- 201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学分分别相加核对。课程学分以青岛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学生在学分核对表中签字确认所选课程总学分无误,学校财务处将据此选课总学分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如学生对选课总学分有异议,请用红笔在核对表上修改,并在各自学院填写《选课学分复核表》,由学院审核是否属实,教学院长签字,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科复核。
3、此次核对,面向青岛两校区2015、2016级本科学生(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除外),其它年入学而学籍变动进入2015级、2016级学习的学生,不进行核对。
4、交表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5:00,逾期将按默认处理。
教务科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