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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8

  

各学院:

    为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效果,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注: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的中期检查事宜由校团委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http://gqt.qust.edu.cn/index.aspx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具体见《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并于20161014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

1.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2. 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4. 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

四、检查程序

1. 各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汇报时间、地点、专家组成、负责老师姓名、负责老师联系电话等),并于2016923日前将具体检查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alian1704@163.com)。

2. 项目负责人填报《青岛科技大学2015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将成果材料及原始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3. 各学院成立专家组(35人),自行组织材料审查和中期检查现场汇报会。

4. 现场汇报采用项目负责人PPT陈述和现场答辩方式,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

PPT陈述包括项目任务书目标、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不超过6分钟;现场答辩由项目检查组专家进行提问,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建议,项目组所有成员参与答辩,不超过4分钟。

5. 专家组综合评议各项目,对各项目给出中期检查结论,并在各项目《青岛科技大学2015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学院意见”栏填写检查结果,学院存档

6. 各学院于20161014日前将填好的《青岛科技大学2015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科(四方:1号行政楼118;崂山:图书馆楼3010;电子版发送邮箱:alian1704@163.com

五、检查结果处理

1. 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合格(含)以上项目按计划继续开展;不合格项目则撤销此项目资格,经费不予划拨

2. 经查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中止处理。

3. 对于中止处理的项目经费不予划拨。

 

六、其他要求

1. 各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使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者对此次检查工作深刻理解,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各学院要做好相关检查工作材料留存工作,学生原始记录本需要返还学生

3. 各学院对项目的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总结,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4. 项目变更:项目内容及其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工作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