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教务处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场教室需下载查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凡未列出的课程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安排的查询方式见说明部分)。2016/2017-1学期初由教务处安排的公共课补考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27日,具体科目另行通知(凡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缺考、缓考或考试违纪、作弊受各种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四方 |
崂山 |
7月7日 (周四) |
8:30-10:30 |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2 |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2 |
14:30-16:30 |
基础化学原理2 基础化学原理A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7月8日 (周五) |
8:30-10:30 |
大学物理B1 大学物理C1 |
大学物理A2 大学物理B1 大学物理C1 |
14:30-16:30 |
有机化学A 有机化学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2(机电) |
7月11日 (周一) |
8:30-10:30 |
化工原理A1 化工原理C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化工原理C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4:30-16:30 |
大学英语A2 环境监测(环境) |
大学英语A2 |
7月12日 (周二) |
08:30-10:30 |
物理化学A 物理化学B 电工电子学C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物理化学B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成本管理会计(经管) |
14:30-16:30 |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酶工程(化工) 材料化学测试方法(化学) 橡胶工艺学A(高分子) 材料测试方法B(材料) 计算机控制技术(自动化) |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最优化方法(数理) 综合日语A2(外语) 机电能基础A(艺术) 非营利组织管理(法学) 科研方法(体育) 电子与网络出版(传播) 工业分析与分离(中德) |
考点办公室设置:
四方校区 |
1#教学楼: 1教107 |
2#教学楼:2教管理室 |
3#教学楼:3教管理室 |
崂山校区 |
弘毅楼D、E区-弘D106 |
明德楼(明1):明202 |
明德楼(明2):明242 |
各相关教学楼的开门时间:上午:8:15 下午:14:15
请考生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及15级学生可持一卡通)和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需学院开具附照片的证明材料)准时参加考试。
相关情况的说明:
1、本学期第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公共课考试安排在第18周周四、周五和19周周一、周二共4天。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有课程务必于17周周末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2、各学院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科统一安排,选修课可随堂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的考试,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对照教室座号落座,专业课考试也需按要求装订试卷),注意避开上述的公共课考试时间。及时更新教学管理FTP工作区“15-16-2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文件夹内上传的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相关的发布网址为ftp://211.87.159.54/,学生可按网址,或从教务处网站进入考试安排查询,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复习时间。
3、为严肃专业课考试的考风考纪,学校已将每个学院选取的一门高年级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在公共课考试时间范围内,按照公共课考试的标准进行管理。
4、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以“旷考”或“违纪”、“作弊”等字样。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旷考或违纪、作弊的课程,应予以重修。第十四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予以重修。第十五条(截选):如果学生因病(出据校医院证明)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必修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届相应课程考试。
5、本学期期末考试大学英语A2(英才实验班)的听力部分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放音。大学英语A2(其他班级)的听力部分采取无线放音的方式播放,为测试学生耳机收听效果,请通知相关学生自备耳机进行试音,考试过程中务必携带耳机进行听力考试。
①VOC外语电台听力试音时间:7月6—8日(周三、四、五)14点-16点
试音内容:VOC外语电台自办节目。 接收频率:65.5MHz。
在试音时如发现耳机有问题请及时向语言视听中心反映。
视听中心联系方式:四方校区 84022887
崂山校区88958028
②7月11日(星期一)期末考试当天听力放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四方、崂山校区多媒体教室放音:
15:00大学英语A2(英才实验班)
四方、崂山校区无线放音:
14:30大学英语A2(艺术、体育类)
15:00大学英语A2(其他班级)
6、请各学院(部)提醒考试学生:依《教育部第33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作弊,请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7、具体课程班级人数考场教室大表(请下载附件查看)
教务处教务科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