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6年“五一”节放假通知》,结合实际教学进度,现将“五一”放假期间教学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期间教学安排:
(1)5月1日(周日)、5月2日(周一)所有教学环节停,请任课教师联系教务科进行补课,不顺延;
(2)鉴于双专业教学、重修课等少量课程安排在星期六、日上课,为保证教学,4月30日(周六)执行原有教学安排;
2.5月1日起执行夏秋季作息时间:
上 午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
8:00-8:50 |
9:00-9:50 |
10:10-11:00 |
11:10-12:00 |
下 午 |
第五节 |
第六节 |
第七节 |
第八节 |
14:00-14:50 |
15:00-15:50 |
16:10-17:00 |
17:10-18:00 |
晚 上 |
第九节 |
第十节 |
18:30-19:20 |
19:30-20:20 |
各单位请按照教学安排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