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
1、落实实验教学课程安排
按照学校教学要求,根据相关教师和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及早落实好实验课程安排。各实验中心(室)的实验安排表由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统一上报。
2、上报
时间:2016年3月24日前。
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要求,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安排表》,并将电子版上传至QQ群“青科大实践教学”(群号300047930)群共享中,上报后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实验安排表文件以“****学院2015-2016-2实验安排表”格式命名,学校实验教学督导检查将以此为依据。对于不报、瞒报或者漏报实验课程安排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实验教学要求
1、实验安排表维护。各学院上报实验安排表后,应有专人负责各实验室课程安排维护,若课程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实验安排表,确保网上发布的为实时最新课程安排表。学校将以“青科大实践教学”群共享(群号300047930)中每周四下午的实验安排表为准,进行下一周的实验课教学督导安排,若实际实验课程安排与各单位上传的实验安排表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针对当前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根据要求选配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合理进行实验分组,要求基础课1-2人/组,技术基础课3~4人/组,专业课3~6人/组;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合理,计算机类1人/1个自然班;其他1人/15~20名学生;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
2)重视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讲解清楚,实验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能亲自动手,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3)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安排表作为重要资料妥善保管。
三、督导检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实验教学安排表,安排两级督导员随机听课,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9日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