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和师生意见,学校将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提前至6月初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日程安排及材料递交
(一)学院自查阶段
6月9日前,各学院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于6月9日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清单电子稿及纸质稿,清单中标注申请校级优秀论文。
(二)材料抽调阶段
6月10日,抽调材料,学院根据抽调清单准备材料,并分校区提交抽调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报告及自查原始材料。
二、学院自查要求
1.学院需进行专门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自查过程相关原始材料。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院自查工作方案、自查标准、管理措施、特色、成效与问题,便于专家了解情况,客观评定。
2.学院需按时提供抽调材料,如果不能提交所抽调的材料,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学院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未开展自查、逾期未完成自查、无自查原始记录的单位,学校对其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4.学院自查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体现在学院的自查报告中。
5.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稿同时提交。
三、检查结果处理
学院要将学校专家检查意见作为学生能否参与毕业答辩或评优的依据,并及时向学生反馈学校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导师指导学生修改。在答辩环节,向学院毕业答辩委员会提供学校专家组检查意见,且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情况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之一。
四、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评阅情况。
联系人:王莉莉 王增峰 联系电话:88956977
E-Mail:pjb@qus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