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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6-5-28]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05-28

 

关于2006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06年毕业生审核工作,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毕业审核:

1.   毕业学分要求:各个专业毕业最低学分.

①必修课全部合格,

②选修课取得各类别学分

③实践环节全部合格

④弹性学分

2.   其他:① 是否处于毕业学期

        ② 是否受处分,取消毕业资格

学士学位审核:

1.   学习成绩要求:① 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生

                ② 学分绩达到专业要求

2.   以下情况不授予学位:

①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②因违反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③英语没有过校四级要求的60分(2005年12月及以前各次考试)

④小语种未合格者(2004年6月及以前各次考试未获得合格证,2005年6月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四级要求的60分)

⑤结业的本科学生

审核情况分类汇总统计,将结果形成3份表格文件:空白表格请自行从教务主页(http://jw.qust.edu.cn)下载。

 

填表说明:

1.普通本、专科毕(结)业生审查表:请以下发的预计毕业生名单为依据,在名单备注栏将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不能毕业的学生,包括正在休学、已经退学等)注明并删去。由于论文答辩时间在后,各学院可先以全部通过答辩的情况上报,待论文答辩结束后,单独上报未通过的名单。

 

2.无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情况表无学位的情况在名单备注上标明不授学位的原因,如:结业、学分绩、四级、处分等。

 

3. 结业生统计表结业原因请填不合格科目名称,为明年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提供依据;永久结业的学生请注明“永久结业”。

 

以上表格须经审核人及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后上交。

 

请各院系务必于2006年6月15日17:00之前将书面统计表及毕业生名单交至教务科。

 

去年结业今年符合换发毕业证条件的学生,请将结业证交回,并填写院系汇总登记表,由院(系)汇总后交教务科。

                                          教务处

200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