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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目录、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等文件的通知 [2006-9-1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09-12

 

 关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目录、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等文件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06】64号)精神,学校决定重新修订本科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并制定实验教学目录、实验教学大纲、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教学大纲等系列文件的编写要与新制定的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内容相一致。

2.同一门课程学时不同要分别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

3.所有附件须按给定格式填写,16K纸,宋体,五号字,其中附件3、4、5、6word表格每页独立一张,不够须独立建表续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认真按照其界定含义和应在本课程实验中所应占的比例进行设置。

4.请各学院于2006年10月26日前将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一式1份,含电子稿,模板请于教务处主页上下载)递交至教务处,将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目录、实验卡、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一式1份,含电子稿,模板请于教务处主页上下载)递交至实验设备处。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青岛科技大学课程简介模板

       3.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4.实验教学目录模板

       5.实验卡模板

       6.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实验设备处

2006年9月11日

 

附件及相关填写说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