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学分互认考试成绩公示通知
各学院(部):
2006年山东省学分互认考试成绩已经揭晓,现予以公示,请各考生到自己所在学院的教学公告栏查询自己的成绩。
1.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7月12日前提出申请,填写《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考试查分申请表》(查核公共课和专业综合课成绩均须填写),经所在学校教务处同意,由教务处指派人员于7月14、15日到省教育厅高教处集中办理有关手续后,7月15、16日由考生本人到阅卷学校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2.核查分数只允许核对分数累加是否正确。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将申请表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排名的,由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更正,同时对该专业的考生进行重新排名,录取时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另外增加招生计划。
3.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填写《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校留存),并于7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4.学分互认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专升本学生收费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6]116号)文件执行。所有被录取考生全部按照相应本科2006年标准收取学费。
附件1、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考试查分申请表
2、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承诺书
3、青岛科技大学2006年学分互认成绩公示(请到各学院教学公告栏查询)
4、公共课最低分数线
公共课最低分数线
科目 普通 艺体类
英语 47 20
计算机 48 35
高等数学 16
大学语文 50
俄语 50.5 23.5
日语 46.5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