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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证、准考证、校徽等发放工作的通知 [2006-12-4]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12-04

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

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准考证、校徽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2006/2007年度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准考证、校徽、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证

发放范围:2006年入学的新生(含高职高专专升本和潍坊学院访学学生)。

各学院(部)领回学生证后请安排学生:

1.在指定位置粘贴照片(1寸),照片统一使用新生学籍注册照片;

2.按照打印出的家庭住址填写住址及乘车区间。(凡不按照实际情况随意填写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负。)

3.填好的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安排统一盖章。(附表1)

4.学分互认1+3专升本学生和大类招生分专业的2004级化工、机械本科学生,本次暂不换发学生证。

二、准考证

2006年开始启用新版准考证,新版准考证统一打印、并塑封。

1.发放范围:

①2006年入学的新生;

②学分互认1+3专升本学生(含本科阶段学生和专科阶段学生);

③大类招生分专业的2004级化工、机械本科学生。

2.上述发放范围中属于②、③的情况,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原准考证交销,换领新准考证。(学生本人上交旧证前请将照片揭下)。

3.新准考证已经打印照片并盖好章,可以直接使用。

三、校徽

1.发放范围:2006年入学的新生(含高职高专专升本和潍坊学院访学学生)。

2.领取校徽时须填写“校徽领取登记表”。

3.登记表于12月30日前交回教务科。

四、火车优惠卡

享受乘火车优惠的学生,以学院(部)为单位统计火车优惠卡的数量(附表2),请将用于06年入学的新生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申请补发优惠卡的情况分别统计,于盖章结束后统一到教务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新发放的火车优惠卡已经预先充值4次,无需再次充值。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务科

2006-12-1

 

附1:2006年学生证盖章时间安排

附2: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乘火车优惠卡发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