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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照像的通知 [2006-10-1]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10-01

 

关于200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照像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新华社的通知,2007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101617在我校内进行,届时将由新华社山东分社负责这项工作。毕业生的图像信息将连同学历证书一同进行电子注册,请各学院(部)通知学生一同做好此项工作。漏拍和因故未拍的学生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3月30日,在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  

传真:(0531)82024793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学院(部)注意:

①   通知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拍摄,凡在外实习学生,必须回校参加拍摄;

②   提前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以下称机读卡)。姓名根据《汉字代码手册》填涂,学生可访问教务处主页在线查询汉字区位码(http://jw.qust.edu.cn/quwei/index.asp);学号按照事先下发的《青岛科技大学2007年预计毕业生信息核对表》上的学号填涂。本校学号为10位,《机读卡》上为18位,后8位不要填涂。院校代码统一填写“10426”;(院)系代码为2位,《机读卡》上为4位,后2位不要填涂;所在校别统一填写“普通高校”,详见“填写样本”及“注意事项”;

③   由各班级联系人提前将填涂好的机读卡收齐并保管好,每个学生准备好15元钱(数码彩照1寸8张,2寸4张),在拍摄点以“学院”或“班”为单位由联系人将《机读卡》和拍摄费用一并交给拍摄人员,并由拍摄人员开据统一收据;

④   各学院(部)应设立一名总联系人,下属各班级分设联系人一名,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小灵通、手机)号码于1012报到教务科;

⑤   由于每个学生的相片存储是以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并以身份证号码和学号作为与相片关联的字段,故要求学生填涂身份证号码时一定多加注意,以免出现错误。凡因填涂不合乎要求造成学历证书无法注册者,责任自负。

⑥   各学院(部)时间安排表及具体地点详见附表。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务科

200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