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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7-10-3]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10-03

 

 

   

关于开展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青科大字[2006]207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进行2006-2007学年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5级和2006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的标准及选拔办法

按青科大字[2006]207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执行。

三、评选条件

2006级学生一学年内两个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3%;2005级学生一学年内两个学期除大学英语(综合英语)不得低于75分外,其余所有必修课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3%。

四、名额要求

各学院(部)推荐的名额,按各专业该年级人数的3%上报(不得超过3%)。

五、上报材料

被推荐的学生须认真填写《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表中的各项内容除学院(部)意见一栏手写外,其它均用计算机填写。其中4门主要课程的学习成绩:2006级按表中所列课程填写,不得随意变动课程科目;2005级学生按各学院(部)自主确定的4门主要课程填写。

各学院(部)需填写《2006-2007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含电子版)请各学院(部)在11月9日之前上报至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wangll@qust.edu.cn     fpc@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一年级用)》

2、《青岛科技大学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二年级用)》

3、《2006-2007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4、《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