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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1-3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01-03

关于做好2007/2008-1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07/2008-1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创建一个优良的考试环境,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规范(试行)》(青科大字〔2006〕76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考试工作规范重申如下:

   一.试卷印刷、装订及归档

1. 各学院(部)试卷只能在教务处教材中心或本学院内部印刷。

2. 增强试卷的保密意识,规范管理试卷的印刷、分装、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要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 各学院(部)将各门课程试卷印刷的地点于1月7日报到教务科(考试中心),自行印制试卷的学院请同时把试卷印制的具体地点和负责人一并报上。

4. 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评建要求继续做好试卷装订和存档工作(试卷清单格式请看附件2)。以学院(部)为单位将试卷清单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到教务科(考试中心),邮件地址:jwk@qust.edu.cn。

二.考务安排

1. 教务处负责安排公共课的考试安排,专业课程由学院安排,请学院(部)于1月7日前考试安排报到教务科(考试中心)。

2. 各专业班级在20周至少应保留一门考试课程。

3. 主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将试卷带到考点,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各考点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

4. 各学院(部)要组织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三天内评阅完成该课程试卷,及时登录考试成绩,并将成绩报学院(部)及教务处。

三.考风建设

1. 各学院应提前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规范(试行)》对监考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培训。

2. 学校将继续贯彻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要求,组织三支专职监考队伍,并安排到各个考场执行监考工作,主要检查监考教师精神状态、工作方式,以及学生的考风等问题。

 

                                   教务处

                                 2007-12-29

 

附件1:学院考试安排报告表

附件2:试卷清单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