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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拔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简章 [2007-12-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12-0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选拔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具有航空、民航、航天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占地面积26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人,学校隶属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成立于2002年,办学层次为本科,培养的飞行学员以“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技术精、质量高、素质优”而深受国外航校和各航空公司好评。已毕业的三届学员,都已迅速成为航空公司飞行技术骨干,部分成为副机长。现为国航、南方航、东航、上航、川等航空公司培养具有扎实飞行技术理论和过硬飞行实践能力的航线飞行员。学院实施国内理论教学与国外实训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一、招生途径

通过高考录取和从全国普通高校中招收选拔符合条件的大学本科生。

二、录取办法

1、学生根据我校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面试和身体初检;

2、面试和身体初检合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复检;

3、身体复检完全合格后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合格后,大二、大三学生在本学年结束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下一学年按照转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到南航大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三、报名条件及政审要求

   1、参加报名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大学二、三年级理工类统招本科男生;

2、大二、三学生年龄不大于22周岁;

3、大二、大三学生须主干课程考试均通过;大三学生须持有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5、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背景调查要求(详见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要求)。

四、培养和就业

学生在南航大进行一年地面飞行理论学习,然后在国外飞行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模拟和实飞训练,取得中国民航总局认可的国外商业飞行员驾驶执照并达到多发仪表等级要求后,回国完成毕业设计和实习任务,学习合格者将取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在相应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不能从事飞行的学生视具体情况转学或转专业学习,参加双选就业。

五、有关费用

   学生学费与普通学生一致,住宿费为1000—1500元/年。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正常学生的一切待遇外,另享受飞行伙食补贴和服装补贴。学员在国外学习期间,每天补助10美元。

六、报名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南航大飞行学院:025-84893877;传真:025-84893877

2、网上报名:南航飞行学院网站:http://cca.nuaa.edu.cn;南航大招办网站:http://zs.nuaa.edu.cn

 

七、报名、体检地点

1、咨询电话:0532-858952208205:老师

2、报名、体检时间:20071227122808:3017:00

3、体检地点: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205房间

报名应带免冠一寸近照两张,同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

                                招飞办

                                                                     2007-12-24

 

 

附件1: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员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关于同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山东省普通高校选拔飞行学生的函》

附件3: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附件4: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要求

 

 

 

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1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4公斤;上限高度184厘米,体重不得超过79公斤。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荀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 “C”字表不低于0.5;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11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要求

 

一、背景调查范围

背景调查的范围是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与学生关系密切,对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

二、背景调查重点

  背景调查的重点是学生本人和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调查,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收

   学生的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的;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