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
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我校承担的5个“200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项目组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结题验收材料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1份,含电子版),整理好项目成果材料,并准备好项目研究情况的多媒体汇报材料(10分钟左右)。
2.学校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召开“200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会”。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主要考察项目是否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并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定性评议。
3.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采取专家组听取项目研究情况介绍、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
4.各项目组需于4月10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有关文字材料、项目成果(实物形式)和多媒体汇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5.各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项目组本着为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以保证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鉴定。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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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