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6-2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06-02

 

   

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专业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使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将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5]1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科专业水平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学科专业。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做好人才需求论证和专业建设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二、申报条件

学校要求申报学院必需高起点、高水平开办新专业,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相应的学科作为依托;

2.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与学校或学院的办学特色相适应;

3.具有设置本专业科学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并形成严格的论证报告;

4.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主讲;

6.具有该专业必备的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它教学设施基本条件。

三、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08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四、材料要求

1.申请增设普通本科专业报送《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见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2.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的专业(包括教育部控制布点的12种专业和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本科专业)报送《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及有关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五、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08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新上本科专业专家入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专家入校考察期间,将对2006年和2007年批准立项的山东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一并进行中期检查,请有关学院做好准备。

联系人:张树海    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 wangll@qu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附件2:2008年由教育部控制布点的专业名单

 

 

       教 务 处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2

 

2008年由教育部控制布点的本科专业名单

 

财政学、金融学、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