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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校级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2008-5-21]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05-21

 

  

关于申报2008年校级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山东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08年校级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该建设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各学院(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以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实验区,着力构建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社会对各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紧缺应用人才的需要。本项目重点支持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是以专业人才培养为基础进行的综合改革与创新。

1.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

4.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改革受益面较大,拓展至非优势学科专业,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三、申报与遴选数量

本次评选各学院(部)限报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在学院(部)申报基础上,遴选确定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左右,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左右。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纸质搞和电子稿各1份,电子稿发至:fpc@qust.edu.cn

2.申报时间:请各学院(部)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3.请各学院(部)按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初选,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联系人:付鹏程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 fpc@qust.edu.cn

 

附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