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
2008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奖励评审办法》(修订)文件精神,为表彰奖励近年来在推动学校各项教学改革工作中,积极努力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投身教学研究,以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同时为2008年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及2009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奠定基础,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08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二条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效果明显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大力开展专业和课程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综合性与实用性,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2.有创新、突破,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启发性和示范作用;
3.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
4.有反映本项成果的论文、教材、教学软件(课件)等相关材料;
5.项目内容需具有原创性,如发现项目内容属抄袭,将取消项目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责任。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员须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4.申报人不能作为两个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且只能参与两个申报项目;
5.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且项目组成员也只能参与两个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请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1份,含电子版);
2.反映该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和具体成果形式,如《成果鉴定书》、教材、发表的教学论文、教学软件或课件、网页、获奖证书等,一式1份,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图片);
3.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的多媒体形式成果汇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7月5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请确定材料报送等有关事宜联系人)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申报材料请于7月12日前按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五、推荐名额
各单位限推荐3—5项成果,并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顺序表。多报不予受理。
六、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本届教学成果奖拟评选出30项成果,其中一等奖10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奖励办法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奖励评审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既是检验学校近年来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成绩的契机,也是展示学校近年来在教学改革领域所取得的丰富成果的平台。望各单位正确认识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意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快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树海 王莉莉
电 话:88959096 88959197
E-mail:ss@qust.edu.cn wangll@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推荐书填报说明
3.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
4.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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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