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要求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考核由所在学院(部)负责。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听课任务,并如实、认真填听课手册。本学期院级督导员听课不少于25人次。
2.是否按时参加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3.是否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期末巡考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与教学教研有关的其它工作。
5.能否及时上缴听课手册、督导工作总结与听课评分表(包括纸质稿和电子搞)
考核结束后,学院(部)填写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需加盖公章),与听课手册、听课评分表(包括纸质稿和电子搞)一并报教务处。
附表:学院(部)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00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