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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教学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 [2008-10-3]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03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帮助青年教师和新引进教师尽快提高授课水平,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集中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地点

检查时间为第十一周至第十七周,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2.检查对象与方式

近两年新引进、未经历过评估课堂教学业务培训和集中检查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检查采取专家组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被检查教师可任选一门所承担的课程讲授,内容自定,时间为50分钟。经过本次检查,课堂教学效果仍有待提高的教师,学校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第二次检查。

3.检查组的组成

检查组主要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校级教学督导员、系、教研室主任等人员组成;检查组成员需对每一位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点评。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及被检查教师按时参加检查活动。

附件:新进教师课堂教学集中检查具体安排

 

 

                                         教 务 处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